蘑菇视频 关于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庆市等级赛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有关直属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有关市级体育协会:
根据工作需要,市体育局研究拟订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庆市等级赛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你们认真研究,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1月4日前书面反馈市体育局竞体处。
市级等级赛事新的要求公布前,未经市体育局同意,不得组织2026年的市级等级赛事。
蘑菇视频
2025年12月26日
(联系人:荆德强,联系电话:61665152)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庆市等级赛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有关直属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有关市级体育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庆市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以下简称等级赛事)管理工作,做好市级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选拔,防止运动员流失,结合《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制
重庆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日常工作由竞技体育处统筹,局机关有关处室、竞赛组织单位配合、实施。
(一)全市等级赛事管理责任按“谁组织、谁负责”“谁组队、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开展工作。
(二)市体育局负责全市等级赛事统筹监管,制定管理制度与标准规范;竞赛组织单位(含牵头组织竞赛的机关处室,下同)负责本项目等级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
二、严格资格审查,规范参赛秩序
运动员参赛资格是等级赛事管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竞赛组织单位是运动员代表资格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
(一)竞赛组织单位要依据竞赛规则、重庆实际,突出“为市级优秀运动队培养选拔人才”的导向,研究制定竞赛规程。
(二)竞赛组织单位要安排公道正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运动员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要做到涉等级授予组别全体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全覆盖,重点审查竞赛规程明确的全国注册、市级注册、户籍、学籍等相关内容,遇到体育系统难以审查的情况,可协调相关市级部门协助审查。
(三)自2026年×月×日起,参加等级赛事的运动员,应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代表重庆进行全国运动员注册的资格(含曾代表重庆注册,经备战单位申请并报市体育局书面同意交流到其他省区市的运动员),并按《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市级注册手续(是否代表市级注册单位参赛由各单项结合实际确定)。
2.以“全国注册运动员”身份参赛的,应完善市级优秀运动队训练备案手续,在市级优秀运动队训练不少于六个月,并经市级优秀运动队同意方可参赛。
3.从外省区市转入重庆学籍的运动员,学籍应转入两年后方可参赛。
4.鼓励各项目等级赛事运动员代表重庆进行全国运动员注册。
5.其他参赛资格由各项目按“从严、从紧”原则确定。
三、加强裁判管理,提升执裁水平
裁判工作是体育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员是确保竞赛组织公平、公正的重要专业力量。裁判员要做到严肃认真,不徇私情,秉公执裁。
(一)竞赛组织单位要选派公道正派、业务精通,具有较高专项技术等级和执裁经验的裁判员参与工作。
(二)裁判员选调要做到“五湖四海”,避免某一区县、单位选调临场裁判员过于集中,要结合项目特点有效执行回避原则,坚决杜绝裁判员队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三)鼓励打分计点、交手对抗项目、关注度高的项目,协调体育总局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选派高水平裁判员来渝执裁。
(四)不得选调处于赛风赛纪处罚期的裁判员。
四、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赛效率
等级赛事管理要做到严肃、准确、规范、公开。
(一)等级赛事规程(含涉及参赛资格、项目设置、竞赛办法、录取名次等重要竞赛核心内容的补充通知)必须经市体育局审批同意并在市体育局网站公布。等级赛事竞赛规程(模版见附件)、补充通知等与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相关的信息,由竞赛组织单位以请示、签报形式正式报送市体育局审批同意后在市体育局网站公布。审批流程为:竞赛组织单位起草,经竞体处、青少处审核后,报市体育局领导审批。2026年3月1日以后举行的等级赛事,竞赛规程原则上应提前60天公布。
(二)竞赛组织单位应对参加等级赛事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组别的运动员的学籍信息、全国注册等涉及参赛资格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市体育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籍信息应于赛前30天交由市体育局转请市教委复核。全国注册信息应于赛前30天交由市级相关注册管理单位或竞体处复核。
(三)选调裁判员要在市体育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赛事秩序册、成绩册按“长期”要求存档;运动员资格认定材料,其他重要的竞赛材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鼓励各项目全过程保存竞赛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五、严肃赛风赛纪,营造公正环境
赛风赛纪是体育工作的生命线,要常抓不懈,营造风清气正的竞赛环境。
(一)竞赛组织单位要向市体育局递交承办责任书。
(二)竞赛组织单位要将《重庆市竞技类体育赛事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渝体〔2025〕305号)相关条款纳入竞赛规程。
(三)竞赛组织单位要将学习赛风赛纪管理制度纳入联席会(含组委会、技术会)重要内容,组织裁判员、教练员、领队认真学习相关管理制度,并签署承诺书(或进行集体宣誓)。各参赛单位要自觉组织全体运动员认真学习赛风赛纪管理制度。
(四)等级赛事赛风赛纪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印发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竞技类体育赛事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各项目结合实际做好赛风赛纪准入工作。
(五)涉及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处理决定,应向市体育局竞体处、青少处报告同意后方可作出;涉及取消代表队参赛资格的处理决定,应报市体育局同意后方可作出。相关处理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通报代表队所在区县体育部门,情节严重的通报至代表队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或上级主管单位)。
(六)自2026年×月×日起,全市所有等级赛事必须使用经公安部门认证并具有远程识别功能的人脸识别设备对全体运动员进行参赛检录(含称量体重等竞赛环节),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的问题发生。
(七)市体育局设置全市等级赛事举报电话如下:市体育局竞体处,61665152/13896486491、61665151/15998909007,市体育局机关纪委,63060636。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各单项应设置等级赛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在竞赛规程中同步公布。
六、加强赛区管理,确保赛事安全
赛事安全是体育竞赛工作的基础与底线,必须压实安全责任,确保等级赛事平稳有序。
(一)竞赛组织单位应与赛区承办单位签订承办协议,明确并落实双方在安全保障、场地器材、医疗救护、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具体责任。
(二)赛区承办单位是赛事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须全面负责赛事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要制定并报备详尽的赛事安全工作方案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赛前对场地设施、器材设备、食宿环境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与整改。
(三)赛区须配备足额、合格的医疗救护、安全保卫人员和相应设施设备,建立应急联动与快速处置机制,确保人身安全与现场秩序。
(四)市体育局将对各赛区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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