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少年”重庆市第一届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足球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綦江区人民政府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三、协办单位:重庆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重庆市足球协会
相关区县体育行政部门
四、参赛单位:各区县代表队
五、组别设置:
(一)男子17岁以下组;
(二)女子17岁以下组。
六、比赛时间、地点:
(一)资格赛:计划2025年10月17日至11月9日,根据球队报名数量分大区进行,具体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二)决赛: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在綦江区、万盛经开区举行。
七、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年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二)运动员资格:
1.具有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正式学籍,且具备代表重庆市参加全国运动会和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的资格。
2.在重庆市足球协会完成2025年度“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注册后,可代表户籍所在地区县或学籍所在地区县参赛。若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县,优先代表学籍所在地区县参赛(市区共建队伍和市内交流运动员除外)。
3.非重庆市户籍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与市体育局签署全国运动会和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代表资格协议书(以下简称“代表资格协议书”)。
4.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赛前30天内检查有效,内容必须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适宜参加足球运动,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和人身意外医疗保险(含往返路途)。
5.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赛。报名参加资格赛阶段的运动员不得变更单位参加决赛阶段比赛。
6.市区共建队优先代表共建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7.运动员交流规定:每队最多可有5名市内交流运动员。市区共建队运动员代表共建单位所在区县参赛的除外。
交流运动员必须由运动员资格所属区县和参赛代表区县之间协商一致后,不晚于赛事报名开始前10天,由参赛代表区县将书面交流申请报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审核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赛。
8.运动员的代表资格,由各区县代表团在报名时进行初审,经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审查后确认。审核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学籍证明、交流申请、代表资格协议书等,同时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9.如运动员或运动队有违反参赛资格、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等相关规定的,经查证属实后,将取消相关运动员或运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三)上场比赛前,运动员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进行验证,官员需持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原件进行验证。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10月10日。
(二)每个单位在同一组别中最多可报名1支队伍。
(三)每队可报名运动员18-23人,须报领队、主教练各1人,可报助理教练2人、队医1人,且球队官员在报名时应年满18周岁。
(四)每名球队官员仅能报名一支队伍。
(五)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各参赛单位,在“足球中国”APP中完成线上报名,相关要求如下:
1.上传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参赛报名表(附件1),和安全须知及承诺书(附件2),体检报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2.录入的领队、教练员、队医、队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须与报名表中一致;
3.队员证件照须为近6个月的白底免冠证件照,不得佩戴眼镜等饰物;
九、比赛赛制:
(一)资格赛:
根据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就近、就便原则划分片区,将参赛队分为至多5个大区进行比赛,每个大区一定名次的队伍进入决赛,大区资格赛由大区内单个区县承办。具体分区、赛制和晋级决赛名额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每个组别通过参加资格赛晋级决赛的名额最多为14个。
(二)东道主(綦江区、万盛经开区)不参加资格赛,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但必须在资格赛前与其他球队同时报名。
(三)决赛:将16支队伍平均分为4个小组进行小组内单循环比赛,每个小组前两名进行1-8名单场排位赛,每个小组第三、四名进行9-16名排位赛。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11人制。
(二)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2024/2025(十一人制)》,但不执行“脑震荡替换”条款。
(三)每场比赛每队可报名21名运动员和5名球队官员,其中11名首发队员,10名替补队员。每队可替换7名运动员,但每队总换人次数不得超过3次,中场换人不计入换人次数,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再次上场比赛。
(四)每场比赛仅允许当场报名的运动员和秩序册上的球队官员凭证件进入技术区域,且比赛时仅允许一名球队官员站立指挥。
(五)每场比赛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六)使用符合组委会要求的比赛用球(5号球)。
(七)运动员姓名、球衣号码须与秩序册相符,球衣号码为1-99,不得重号。
(八)装备规定:
1.每队必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全队统一,守门员的比赛服装要与其他运动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2.运动员须穿戴长袜和护腿板,长袜须完全包裹护腿板。
3.队长袖标须自备,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
4.比赛运动员内衬裤/紧身内裤的颜色必须与短裤主色或短裤底部颜色一致。
5.运动员须穿非金属钉或非金属底足球鞋,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品、有框眼镜等可能危及运动员身体健康与安全的物品。
6.两队替补席人员服装颜色须与场上运动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7.球衣上号码应清晰,号码颜色须与球衣颜色有明显区别,号码不允许用胶布、绷带粘贴,必须为印制或涂写。
(九)红、黄牌及停赛:
1.每名运动员、球队官员在不同比赛场次中累积两张黄牌将自动失去下一场比赛资格。
2.每名运动员、球队官员第一次获得红牌将自动失去下一场比赛资格;如第二次获得红牌将自动失去下两场比赛资格;如第三次获得红牌将自动失去余下所有比赛资格。
3.运动员、球队官员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的红、黄牌须累计计算。资格赛阶段的红、黄牌不带入决赛阶段,但未执行完毕的处罚决定须在决赛阶段中继续执行。
(十)资格赛和决赛阶段的小组赛组内名次决定办法:
1.每队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每场比赛必须分出胜负,平局以点球决胜,胜队得2分,负队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相互间比赛的积分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按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5.如仍相等,以抽签决定名次。
(十一)资格赛和决赛阶段的比赛若在规定90分钟内为平局,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点球决胜。
(十二)若一方运动队比赛弃权,另一方运动队以3:0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比分计算。若双方运动队比赛弃权,本场比赛双方运动队均无成绩,计0分。
(十三)若运动队被取消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的,所有比赛的比分均计为对方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比分计算。
(十四)比赛规定时间10分钟后,其中一方可上场比赛人数不足7人或秩序册上的领队、主教练无一人到场,按弃权处理。
(十五)领队、主教练为运动队赛风赛纪责任人,应对本队技术区域内的所有官员、运动员的行为和语言承担责任,比赛期间领队、主教练不得离开技术区域。
十一、竞赛官员选派: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二、录取名次:按《重庆市第一届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其他相关执行。
十三、经费:按《重庆市第一届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其他相关执行。
十四、联系人:
(一)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注册:
胡 超,68055037 15585161816
(二)报名:贾淡铄,68055102 18623004795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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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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